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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那么广西2023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呢,缴存比例有没有变化。下面跟着社保网小编一起去看看详情吧。
广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是多少?
(一)缴费基数标准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参照执行。
(二)缴费基数上限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广西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7581元,计算得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广西区直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5元。
(三)缴费基数下限
根据法规,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广西区直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