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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中级人民法院三方签署《援疆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扎实推进辽宁法院援疆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协议书》明确了信息互联互通、人员互来互往、业务互帮互助、项目建设援助四个领域的合作措施。要求三方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重要工作商议、重大事项通报的联系通报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不同人员每年定期来往和现场交流学习考察制度,并适时分批选送干部;加强业务指导交流,健全常态化交流机制,深入交流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法院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做好援助项目资金规划,确保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援在关键处。
《协议书》要求,要把援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抓实抓细,并就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协调作出规定。
据介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援疆工作,从司法援助、人才援助、项目援助、联动援助、技术援助等方面建立了对口帮扶机制,推动援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下一步,三地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交流往来,加强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共同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