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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函〔20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号)要求,我部对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提交的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和校外教学点予以备案和公布。
我部汇总备案的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781个(其中,本科专业381个、专科专业400个),专业点24481个(其中,本科专业点13537个、专科专业点10944个)。我部汇总备案的2023年校外教学点7195个,其中地方高校省内设点5842个,地方高校跨省设点288个,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设点1065个。根据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清单由各省级考委组织向社会公告。
自即日起,可在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查询通过备案的专业和校外教学点信息。其中,专业设置备案结果查询网址为(http://jxjy.moe.edu.cn/admission/index),校外教学点备案结果查询网址为(http://jxjy.moe.edu.cn/teaching-point/index/),具体信息以平台公布为准。
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将以备案的专业、专业点等数据作为招生管理服务的依据。各地各高校须严格按照我部备案公布的招生专业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专业设置和校外教学点的指导与管理,优化区域结构布局。各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学校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和校外教学点日常管理。我部将以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的设置和管理为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教 育 部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