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同事朋友搭乘“顺风车”
(资料图片)
对有车一族来说是举手之劳
但要是朋友在你车上遭遇车祸
该不该赔偿医药费呢?
近日
河南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通报了这样一起案件
今年4月
许昌的小汪驾车出行
在半路遇到了同学小李
出于朋友间的好意
小汪提议送小李去目的地
小李也欣然答应
结果在半路上
车主小汪发生了单方的交通事故
导致小李受伤多处骨折
经抢救后多次转院进行治疗
小李住院两个多月花费6.8万元
车主小汪只拿了2万多元
小李觉得不太满意
双方就医药费和赔偿问题
始终谈不拢
一气之下
小李将小汪告上了法庭
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7.9万元
车主小汪表示
自己让小李免费搭车
本就是出于好意
而且小李坐车也没系安全带
存在一定过错
不该让他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
车主小汪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应该赔偿小李的损失
但因小汪和小李之间属于“好意同乘”
最终判决小汪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共21.8万元
什么叫“好意同乘”?
好意同乘,是指驾驶人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帮助而允许他人无偿搭乘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搭便车”,具有无偿性和非法律约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提醒大家
不管开车还是坐车
都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谨慎驾驶、系好安全带
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上海新闻广播综合自大象新闻、都市频道、政法频道、东方网等
来源:上海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