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方式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含农林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由各电网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上网电费和兑付补贴资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不再逐个批复或调整具体发电项目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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