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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8月9日公告,对三峡新材股东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前海佳浩)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截止2023年4月17日,前海佳浩持有公司股份9543.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264%,股份来源为2016年的非公开发行。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公告称,2023年4月18日至4月19日,因司法强制平仓,前海佳浩所持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卖出98万股,减持比例为0.084%。2023年7月8日,公司披露公告称,2023年7月5日至7月6日,因司法强制平仓,前海佳浩所持公司股份再次通过二级市场被卖出437万股,减持比例为0.377%。上述两次股票被卖出前,前海佳浩均未按规定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前海佳浩所持股份被法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司法处置,未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